多次入境签证与保险证明
概要
有效期、入境次数与允许停留天数是三个不同的概念。对于多次入境签证的保险证明,《签证法典》另有专门规定。
所用资料的类型
依据合并版《签证法典》第 15 条与欧盟委员会的短期停留计算器。
有效期、入境次数与停留天数
有效期表明可在哪段时间内使用签证;入境次数表明允许入境的次数。
允许停留的天数则单独计算;短期停留适用 180 天内 90 天的规则。
《签证法典》关于证明的规定
第 15 条规定,申请多次入境签证者须就首次计划行程期间提供旅行医疗保险证明。
此外还规定,申请人须签署声明,表示已知悉后续行程亦须具备保险保障。
保险公司关于较长期间的说明
保险公司是否以及以何种形式提供覆盖较长期间或多次行程的合同,仅以其文件与条款为准。
本网站对此不作独立陈述,也不将其与您的行程计划相联系。
关于本页的问题
- 保险必须覆盖签证的整个有效期吗?
- 对于多次入境签证,《签证法典》要求就首次计划行程提供证明,并就后续行程签署保障声明。主管使领馆逐案判断。
- 90 天如何计算?
- 按 90/180 规则计算;欧盟委员会为此提供了计算器。
在何处进行权威核实
以《签证法典》第 15 条与主管使领馆的说明为准;天数计算可使用欧盟委员会的计算器。
资料来源
- 《签证法典》(第 810/2009 号条例)合并版第 15 条
- 发布机构:
- 欧洲联盟(EUR-Lex)
- 分类:
- 官方来源
- 范围:
- 签证程序中旅行医疗保险的法律条文
- 核对日期:
- 短期停留计算器(90/180 规则)
- 发布机构:
- 欧盟委员会
- 分类:
- 官方来源
- 范围:
- 允许停留天数的计算
- 核对日期:
提示
中立说明,不对您的个人申请作任何陈述。